寧夏新聞網訊(記者 楊泠然 文/圖)12月11日,記者從固原市水務局獲悉,《固原市河道管理保護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該《條例》的出臺旨在保護與利用好轄區寶貴的河流資源。據悉,固原市境內河(溝)眾多,流域面積大于10平方公里的河(溝)有343條,河長總計6945公里。
近年來,固原市大力推進中小河流綜合整治,使8個國控斷面水質穩步提升。然而,隨著經濟快速發展,河道兩岸涉水活動日益頻繁,城鎮建設開發與水資源、水生態、水環境保護以及行洪排澇之間的矛盾逐漸凸顯。為解決這些問題,固原市制定地方性法規,將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以來的優秀經驗與做法以法條形式固定,構建河道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。
《條例》共二十五條,分為六個部分,秉持全面規劃、保護優先、綜合治理、屬地管理、合理利用的原則,首次將“溝道”納入管理保護范圍,力求全面覆蓋市內管理目標。
《條例》明確了市、縣(區)人民政府、相關部門及村民委員會的職責,對河道管理機構設置、跨區域協調聯動、清淤疏浚保潔、公益活動、信息化建設、河道命名、宣傳教育等均作出規定。同時,將河道管理保護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,并增設舉報獎勵機制,推動全社會形成共同保護治理的良好局面。此外,要求各部門在編制區域發展規劃涉及河道資源開發利用時,需符合河道管理保護規劃;明確各級總河湖長、河湖長及工作機構設置、聯合執法機制、工作述職與考核制度,創新性地提出推行河湖長、警長、檢察長“三長”聯動工作機制,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、檢察監督的有效銜接。
在河道管理保護具體措施方面,《條例》規定了河道管理范圍的劃定、涉河建設項目審批要求,特別針對山區河道保護制定專門條款,明確了河道管理范圍內的8條禁止行為,涵蓋日常保潔、巡查、垃圾污水收集轉運處理、工礦企業、城鎮生活、畜禽養殖、水產養殖、農業面源污染、雨污分流管網建設、污水集中處理與再生水利用、小流域綜合治理、坡耕地和濕地建設、河道采砂等內容,旨在進一步提升河道水環境質量,守護固原市的河道生態。